问题 | 公诉案件五个步骤 |
释义 | 1、公安机关、检察院立案; 2、公安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 3、检察院审查起诉; 4、人民法院对案件审判; 5、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一、刑事诉讼包括哪几个阶段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作展开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司法机关为查明事实依法采取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主要是公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5、执行则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实施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 二、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查报告、起诉、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2、调查是指特定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专项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收集、查明、确认、逮捕犯罪人;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为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三、举报没有证据是否会查 举报没有证据一般不会查,具体如下: 1、没有明确的证据是无法查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是不能随意举报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 2、如果没有证据随意举报,属于捏造事实,是违法的,事后被举报人可以用诽谤罪的罪名起诉举报者。 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解决办法如下: 1、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的,可以向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进行一个反映; 2、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申请人对不作为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赔偿等; 3、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立案之后是什么程序 1、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2、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 3、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一审判决作出以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4、执行。执行机关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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