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防止渗水或吸水软化,要求砌体底部要求施工与砌体同厚高度为200mm强度为C20的混凝土墙垫。如不做混凝土墙垫则施工3层皮水泥砖替代。所以是强制规定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一般质量为500-700千克/立方米,只相当于粘土砖和灰砂砖的1/4-1/3,普通混凝土的1/5,是混凝土中较轻的一种,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填充墙和低层建筑的承重墙。使用这种材料,可以使整个建筑的自重比普通砖混结构建筑的自重降低40%以上。由于建筑自重减轻,地震破坏力小,所以大大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