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将有哪些村庄拆迁 |
释义 | 主要有淮阳区、天桥区。全国征地信息平台发布了13则《济南市人民政府xx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济南某些村的集体土地。2022年济南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示补偿标准最高可达135万元/公顷 详细拆迁地点如下: 一、济阳区:崔寨街道徐家村、郑家村、谢家村、大钊村、小钊村、南辛村、武大村、西万村,孙耿街道大路村、李家屯村 (1)崔寨街道 1、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4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郑家村以东,G220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南,邢家渡沉沙池以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徐家村。 2、郑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5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南市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沉沙池以东,徐家村以西、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郑家村。 3、谢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6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东,青宁沟以西,清宁村以北,南辛村以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谢家村。 4、大钊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7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乐高速以东,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西,大钊村以南,小钊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大钊村。 5、小钊村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8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乐高速以东,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西,武大村以北,大钊村以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小钊村。 6、南辛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29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东、以北,清宁沟以西,孟家村以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南辛村。 7、武大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0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乐高速以东,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西,小钊村以南,西万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武大村。 8、西万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1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济乐高速以东,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西、以南,李大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崔寨街道西万村。 (2)孙耿街道 1、大路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4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冯家村以东,李家屯村以西,杨家村以南,好庙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孙耿街道大路村。 2、李家屯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5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大路村以东,G104以西,金佰利包装有限公司以南,高家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6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李家屯村以东,G104以西,济南新先锋至尊包装有限公司以南,高家村以北,涉及济阳区孙耿街道办事处。 二、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庄村、焦集村 (1)大桥街道 1、大庄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2号):拟征收2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大桥水厂东、西两侧,焦家村以南,G308以北,地块二位于大桥水厂以东,大吴村以西,焦家村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庄村。 2、焦集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33号):拟征收1个地块,位于大庄村以东,横二路以西,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焦集村。 三、历城区:孙村街道西小龙堂村、西顿邱二村、西沙沟村,巨野河街道东港沟村、庄科村、白谷堆村、鸡山村 (1)孙村街道 1、西小龙堂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79号):拟征收地块东至彩石街道西彩石三村土地,西至东小龙堂村土地,南至西小龙堂村土地,北至西小龙堂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孙村街道西小龙堂村。 2、西顿邱二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96号):拟征收地块东、西、北均至流海村土地,南至西顿邱二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孙村街道西顿邱二村。 3、西沙沟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97号):拟征收地块东至现状科创路西侧绿化带,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原济钢总厂郭店铁矿西沙沟矿区),南、北均至西沙沟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孙村街道西沙沟村。 (2)巨野河街道 1、东港沟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81号):拟征收地块东至庄科村土地,西至东小龙堂村土地,南至东港沟村土地,北至东港沟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巨野河街道东港沟村。 2、庄科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82号):拟征收地块东至山庄村土地,西至东小龙堂村土地,南至庄科村土地,北至庄科村土地、埠东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巨野河街道庄科村。 3、白谷堆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85号):拟征收地块东至白谷堆村土地、鸡山村土地,西至白谷堆村土地,南至鸡山村土地,北至白谷堆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巨野河街道白谷堆村。 4、鸡山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A〔2022〕86号):拟征收地块东至章丘区圣井街道圣泰村土地,西至白谷堆村土地、马头山村土地,南至鸡山村土地,北至鸡山村土地,涉及历城区巨野河街道鸡山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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