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要把房产给第三代可以吗? |
释义 | 老人可以把房产给第三代,具体如下: 1.、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代;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后取得该财产所有权。赠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赠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赠与的情形; 3、在进行赠与前,爷爷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确定房产的价值,并与第三代签订赠与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赠与的财产、赠与的条件、赠与的时间、赠与的方式等。同时,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确保赠与的合法性。 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综上所述,房产作为遗产过户可以直接过户到第三代.由于第三代不是第一序继承人,所以,需要有死者的遗嘱指定第三代为继承人,才可以有第三代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遗嘱和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没有遗嘱指定第三代继承前提,是不能直接办理住房过户到第三带名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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