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超过四个小时则属于疲劳驾驶,机动车驾驶还有许多禁止性行为,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的禁止性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形成驾驶疲劳的主要原因 1、睡眠质量:就寝过晚,睡眠时间太少;睡眠效果差;嘈杂的睡眠环境不能保证睡眠质量; 2、车内环境:空气质量差,通风不良;温度过高或过低;噪声和振动严重;座椅调整不当; 3、驾驶经历:技术水平低、操作生疏;驾驶时间短、经验少;安全意识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