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有违章罚款未缴纳,或已经缴纳但由于网络上传信息延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如果有违法行为已处理的,则不用管它,过些时间则会消除。如果怀疑自己有违章,请到交警队交通违法查询窗口查询以得及时处理。在互联网查询的(记录)结果只供参考,不能视为真实,若需认定违法行为处理结果请到公安车管系统(交警队)查询。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