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经过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事故经过材料应当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个人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4、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6、预估事故的损失情况,抢救伤者和财物的基本情况。7、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8、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字捺印。撰写事故经过日期。材料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并且字迹要工整清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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