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比例和需求情况,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的对象参加目录中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后,将享受政府50%-100%培训费用的补贴,补贴项目包括车工,保育员,保安员,茶艺师,电工,焊工,美发师,美容师,汽车维修工,面点师等。 法律依据:《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人员,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含补考合格,下同),按以下比例享受培训补贴: 1.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2.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等)参加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其他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3.本市户籍的残疾人、退役士兵(退役后五年内),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4.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毕业学年学生,下同)参加紧缺急需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以上各类人员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