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大一新生插班生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招收对象为2018—2019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 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 招收对象为 2020—2021 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试点高校, 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1份相关证明。 二、 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报名时间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到 18 日, 笔试定于 5 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9:00 统一开考。各试点高校招 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报名条件、办法、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详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 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 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 各试点高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