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旷工为,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且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的算矿工。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以此为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用人单位不能对职工处以罚款。当然,如果员工的旷工行为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