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如何保障设备采购合同履行 保障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的方法是签订采购合同后,保障采购合同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定金 保证合同 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适用 定金罚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设备采购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采购合同的双方都是要交印花税的。其他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但具有替代合同效力的文件或凭证,可以明确双方供求关系,据此进行供销结算,具有合同性质,还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签发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列证件的单位和个人。他们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采购合同双方都要交印花税。 三、设备采购合同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 设备采购合同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有: 1.不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设备 合同签订以后或履行过程中,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部分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对于实行供货方送货代运的设备,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2.逾期付款 采购方逾期付款,应依照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货物交接地点错误的责任 不论是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将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通知对方,导致供货方送货或代运过程中不能顺利交接设备,所产生的后果均由采购方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