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理赔中,血友病患者遇到拒赔时,可以通过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理赔决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并非都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有时会出现拒赔的情况。血友病患者可以通过申诉,向保险公司提出复议,并在必要时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及时审核,对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的事故或者疾病及时作出理赔决定。 2.《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3.《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不得拖延支付保险金,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或者理赔。 4.《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议。 5.《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对于投诉涉及的问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申诉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