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口身份证异地补办点在当地的派出所。异地补办身份证体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身份证的用途如下: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业务; 5、前往边境管理区;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7、参与诉讼活动; 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0、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1、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2、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