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别人去税务局开票会不会对自己不好 |
释义 | 风险大了,按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为其他人代开发票的。只要单位对外开具发票,不论是替商贸单位代开的,法律上认为就是你单位的经营收入,如果金额较大,那么对方应该对你单位进行对公转账开票据的金额。开具发票后,应该找对应相关的成本票据冲减利润就好了。 一、没有清卡能不能开发票 未报税在报税的期限内可以开发票,开具的发票属于开票当月所在所属期。 1、是否能开发票,与税控系统是否抄税相关,纳税人手上还有未开完的发票,只要进行抄税就可以直接开票,不需要完成报税、清卡工作。 但是纳税人手上发票在上月已经开具完毕,那只能等完成报税、清卡工作后,才能跟税局申请发票再开具。 2、没有抄税的,在申报期限到期后税控系统将锁死,不能开票,但未到申报期限仍可正常开具发票。 3、申报税款不影响开票,如果已经抄税了但没有申报税款,会受到处罚,但只要抄税清卡了就可以开具发票。 二、发票能不能作废?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三、开票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理论上可以是。开发票时,发票上开票人可以和收款人为同一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认证能过,但不合规。但是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税法暂无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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