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流程应该如何转换
释义
    当事人对离婚过程中适用的程序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认为确实是不适宜的,可以转换程序。但是一般转换程序仅限于简易的程序,也就是只能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是无法从普通程序转换为简易程序的。
    一、起诉离婚庭前调解后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庭前调解后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如下:第一,适用简易程序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第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三,就是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三、原告不同意调解裁定书多久生效
    原告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二)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4: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