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门特办理流程以及待遇如下: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医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等。经评审通过,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