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跟分公司是一个公司吗 |
释义 | 总公司跟分公司不是一个公司,其区别是: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一、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具体如下: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法人代表。公司也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这时就出现两个以上的独立的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但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际的控制权。法人代表是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的。 二、分公司财务独立吗 分公司不能财务独立,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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