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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释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居间人: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性质为,证号,甲方保证出租该房的合法性。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元,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与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完好,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诺房屋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相关水、电、煤气、电话、有限电视、宽带业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由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该房屋,如确属必要,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续租意向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一方要求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居间人的甲方佣金(大写)元,乙方佣金(大写)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居间人支付全部佣金,届时守约方已支付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居间人责任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居间人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条款,三方应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时水表读数度,电表读数度,煤气表读数度;
    1.屋内附属设施:;
    2.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一、租房合同怎么签
    1、甲方的责任与权利:对房屋自然损耗的维修。按时收取房屋租赁费,签订合同时收取年租赁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终止应加倍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发现乙方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签订新租赁合同,新合同期间的租赁费等重新商定。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房屋租赁备案等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责任与权利。按时付给甲方租赁费,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物业费、水、电费等。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在合同期间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3、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按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双方议定违约金为元。
    4、本合同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赁管理办公室存档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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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