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询问是不意味着维持原判 |
释义 | 一、二审询问是不意味着维持原判 1、二审询问并不意味着维持原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询问只是调查的程序,并不意味着维持原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二审维持原判是当庭宣判吗 二审的时候,如果开庭审理可以维持原判,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择日审判再判决,具体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庭宣判是特例,择日宣判才是正常。无论二审、一审还是再审、如果当庭宣判、不需要择日再审判、只需要择日发判决书,当庭不宣判、择日直接拿判决书。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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