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停缴了怎样提取 |
释义 | 公积金停缴了的提取方式如下: 1、如果与原单位已经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6个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积金停缴了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经封存的话,可以带上相关的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提取; 2、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管理中心会根据提供的凭证来进行审核。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通过了之后,管理中心也就会立马办结,将缴存公积金的金额转至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 3、可在线上办理,下载查询公积金的软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后台系统审核完成后,会自动将资金发放到银行卡里面。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如下: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2、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4、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 二、申请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总而言之,个人公积金停缴或者是办理人与单位解除关系满六个月以后,可以由本人带上身份证、离职证明和银行卡去提取公积金,也可在线上办理。一般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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