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参保还能恢复吗 |
释义 | 终止参保还能恢复。 1、重新就业的,按照在岗职工的要求继续缴纳。很多人之所以会中断缴纳社保,其主原因就是因为辞职、离职而造成的。如果重新就业后,可有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将以前的社保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由原来的参保地转入现在工作地所在的当地社保部门,从社保关系转入到单位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办理基本养老关系账户时,都是按照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的依据,虽然中断了,但不废止。但是医疗保险中断后,以前的缴费年限虽然要累计计算,但中断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后继续缴纳的,根据中断时间的长短,有一个观察期; 2、如果没有重新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中断后,如果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也不想重新就业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部门申请继续缴纳,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关系一般都是在户籍所在地,中断后,其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中断的年限是不能计算缴费年限的。 暂停参保和停保的区别: (1)方式不同:停保指不再由一家单位为参保人缴纳社保,简单来说就是办理停保,指注销参保人账户,清算社保账户。参保人可以领取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和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参保人的参保记录; (2)发生的情况不同:自动停保只会发生在该月截止缴费后,参保人仍未缴纳社保费用时,过了这个时间,哪怕参保人找到公司缴纳社保,也只能缴纳次月社保了,社保断缴不仅会影响次月的医疗报销待遇,对于买房、车牌摇号等需要连续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是不再计入连续缴纳时长了。 综上所述,社保缴费中断后,并不意味着社保基本账户的终止,只要继续进行缴纳,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仍然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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