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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找别人办事花了8万块钱,他只只给我打了收条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有收条就好了,起诉他要求还钱。不过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最好有他的身份证,这个是法院判断管辖权的一个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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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