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户口办理北京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流程: 1、电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 3、车辆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 办理牌照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还需交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电动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6、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