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缮证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程序的最后步骤,准确来说打印完证书,还要在不动产证上盖公章、贴土地的宗地图并盖骑缝章、空白处盖空白章和贴印花税发票等总称“缮证”。通俗来说就是打证人员打印不动产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