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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能否以少赔为理由拒赔我患有红斑狼疮的医疗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如果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保险业务活动:
    (一)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保险费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3.《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保险公司不能以少赔为理由拒赔患有红斑狼疮的医疗费用。如遇拒赔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保留证据,及时维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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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