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如果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保险业务活动: (一)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保险费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3.《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保险公司不能以少赔为理由拒赔患有红斑狼疮的医疗费用。如遇拒赔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保留证据,及时维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