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踢球中对方受伤。我应赔偿吗 |
释义 | 这中情况是属于两个人都对本次损害是没有过错的,应由双方共同分担民事责任,所以是可以协商共同分担本次的赔偿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造成损害责任如何分配?《民法通则》中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损害的发生及损害的程度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客观前提。损害不仅包括受害人的损害,也包括加害人的损害,但在一般情况下,仅指受害人的损害。损害的事实,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损害的程度必须较严重,即如果不分担损失则受害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且有悖于公平、正义的观念。如果只是较轻的损失,那么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并不违背公平观念,也就无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此为公平责任原则的性质和目的所决定。也就是说,公平责任原则是要在无过错的当事人之间分担损失,那么其首要考虑的必然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如何。以上是关于踢球中对方受伤。我应赔偿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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