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 |
释义 | 抢注商标的原因如下: (一)地域性; (二)商标价值; (三)商标保护意识缺乏。 一、怎么理解商标权的地域性 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也就是说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该国内部获得保护,其他国家不当然承认其权利。 二、中国商标被外国抢注的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实际情况,并尽早考虑在抢注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当然,依据国际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异议应当是在该抢注商标取得公告以后才能正式提交。即使没能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这些企业也可在该商标被注册后,向注册机构或当地的法院申请救济(依据各国法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 三、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的处理方式: 1、公司名称已经做为商标使用多年的,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2、在公司名称原有基础上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标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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