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这是服现役。参加民兵组织,这是服预备役。在校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尊重、优待军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1、服现役,现役包括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服现役的人员称现役军人,包括服现役的义务兵、志愿兵、士官各级各类干部。相关法律规定,凡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现役的义务;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征召服现役的年龄可延长至45岁。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因军队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军官服现役的年限,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执行; 2、服预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士兵预备役分两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3、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公民服兵役的重要意义 1、一有利于增强公民保卫祖国的意识,发言爱国主义精神; 2、有利于弘扬法律的精神,增强公民的意识; 3、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任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氛围; 4、依法服兵役,一个是履行义务,再个是保家卫国,保护国家安全; 5、依法服兵役虽然是一种法律行为,但它又是一种高尚的爱国主义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包括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军人分军官、军士和兵。 第五条 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