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是不能入股信用社的。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经商或者参与任何企业的入股,公务员不可以作为股东或者法人。同时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合格的合伙人参与。就合伙人数而言,至少应有两个合伙人,单个公民是不能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并不是一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作为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第49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公职人员开公司违法吗 不可以,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可以开公司,但是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三、免于刑事处罚能保住公职吗 免于刑事处罚的公职人员能保住公职。免于刑事处罚是指有犯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