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释义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若本身误工期间,单位正常发工资,能否再向责任人主张误工费? 单位照常发工资不能索要误工费。在单位照常发工资的情况下,不会有经济损失的情况发生,而误工费是为了填补损害的,如果单位照常发工资,就没有误工费的赔偿。也不能因为这个事故给额外的利益。所以这种情况自然不能索要误工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是关于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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