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广州电费收费规定?
释义
    律师解答: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法律依据】:
    《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1: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