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自愿原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保费。如果被保险人存在既往急性心肌梗塞病史,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其缴纳更高的保费。然而,如果被保险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明表明其病情已经得到控制或痊愈,保险公司也有可能同意按照普通标准收取保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和费用时应当坚持精算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费用。 2.《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保费标准,并明确既往病史的影响。 总之,既往急性心肌梗塞病史会对购买重疾险的保费产生影响,但具体情况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保险条款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