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属于再分配还是初次分配 |
释义 | 税收是属于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深化,科学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与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领域,避免了适用范围的混淆,同时也合理地界定了企业与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职责;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市场竞争走上富裕之路,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改革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不可能有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于人们所拥有的禀赋不同、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按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带来社会成员 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则有失社会公平。而且,收入结构的失衡会导致消费结构的失衡,最终影响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平衡,反过来又影响企业的效率。 所以,再分配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措施,使高收入 者个人、阶层、行业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社会的收入,并使低收入阶层成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获益者。 一、社会救助基金的作用有哪些 其一,可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总体上造成贫困的原因是社会因素大于个人因素,因而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社会救助是其不容推卸的责任。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则有助于避免陷入贫困的人在贫困中越陷越深,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 其二,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和财富,强调优胜劣汰,它在本质上对强势群体有利,不能自发地保护弱者。而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成本代价可能由部分人所承担,因此,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关注和保护他们。政府和社会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将部分国民收入再分配给贫困者,为市场机制的高效、平稳运行提供一个合理、公平的基础。 其三,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求适度平衡。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通过对社会财富的二次、三次分配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救助的现代价值观念是在解决社会救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确立的,其核心是困难群众有要求和接受社会救助的权利。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生存风险,则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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