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自管是不是没有物业 |
释义 | 小区没有物业业主可以联名向所属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申请财政补贴来招聘物业公司。当然小区有没有物业管理,也是本小区业主自己所作的决定。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招聘物业公司管理或者进行自管。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通过决议,提出业主自管的,可以由业委会自行管理小区。 注: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或书面同意。 不过,即使业主自管小区,恐怕物业费还是有的。比如雇人打扫小区的费用,垃圾外运的费用,清掏化粪池和污水井道的费用,公共照明电费水费,绿化维护的人工和材料费等等,这些钱都是住户自己出的。没有物业公司,这些钱也是要交给业委会的。 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权收物业费吗? 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权收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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