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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占用草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释义
    国土局只有审核权,没有批准权,建设工程需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用地。农民集体可承包耕地、林地、草地,承包期可延长。国家所有农业土地可由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需订立承包合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
    无论使用多少亩土地,国土局只有审核权,没有批准权,批准用地机关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只要是建设工程就需要国有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土局只具有审核权,而批准用地机关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所有建设工程都需要国有建设用地,但农村宅基地除外。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其他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政府处理,若不服处理决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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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