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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协商的程序与集体合同的订立
释义
    (一)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由企业工会或企业提出。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也可以由职工推举的代表提出。
    一方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协商。
    (二)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收集职工的意见,并向对方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平等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三至十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四)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有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讨论、表决。
    (五)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参阅文件:
    《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18日)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备案材料是什么?
    集体劳动合同的备案材料:
    1、企业所有制性质;
    2、企业职工人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会法人证明材料;
    5、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6、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7、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8、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9、集体劳动合同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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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