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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过渡期限是什么意思
释义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一、申请强制拆迁要写哪些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应当提交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流程如下: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
    (四)关于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
    (五)关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
    三、拆迁补偿和安置费标准
    拆迁补偿及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实际居住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为0,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的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为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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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