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省事怎么领取生育登记证明 |
释义 |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左上角切换至佛山市,点击“人生事”—“生育”—“生育登记”,仔细阅读办事指南与流程后,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并点击“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男女双方信息,点击“下一步”,准备好所需资料后点击“开始办理”。 3、按页面提示完善申请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4、调用所需资料的电子证照或上传所需材料的原件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完成申领手续。 生育登记证明和准生证一样吗 是不一样的,准生证的话是要去当地的计生办办理的,如果是出生证明是在当地出生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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