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律师能单独见法官吗 |
释义 | 审判过程中不可以单独见法官。如有案件相关问题,可致电法官沟通。除非法官想谈案情,否则一般不会安排。正常开庭前法官还会见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开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并携带原始证据。法院一般要求当事人作出陈述,最好写好前提,边开庭边看,边说。由于原被告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在辩论阶段,听对方的陈述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为对方听的话而头晕。对方说错了要点,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往下听。反驳时,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有条不紊地反驳。 一、离婚纠纷开庭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纠纷开庭需要注意的方面有: 1、应携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必须全部携带,法院一般要求当事人作出陈述,最好写好前提; 2、由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明确夫妻关系破裂的表现和事实陈述,并配备相关例子; 3、在辩论阶段,听对方的陈述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为对方不听的话而头晕目眩。记住对方说错的要点,然后继续向下倾听,反驳时,要有条不紊地反驳自己的主张。 二、法院的陈述书该怎么写 1、提交书面答辩状开庭前提交或当庭提交或口头答辩不提交(省去这一程序)答辩状有统一格式样本,只需要按步填写就可以,关键在于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诉求及理由进行反驳,简单而形象的来讲就是写反驳论文,和反驳论文不同就在于你的反驳需要有证据支持,而不单纯是理论上的论据支持。2、质证对对方提出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并对自己提出的证据材料进行简述,力争自己的证据材料得到法庭最大认可。3、开庭陈述由原、被告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及理由进行简单扼要的表述。4、法庭辩论阶段这个不用说了吧,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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