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到当地工商部门询问工作人员,并填写投诉材料。根据要求将被投诉产品交予工商部门,并索要工商部门出具的收据,等待工商局的反馈以及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 消费者定作的; 2、 鲜活易腐的;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