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没有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没有财产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调查证据材料,对于没有委托律师的,在诉讼中法官不会主动调查,会要求当事人自行申报财产状况,对于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离婚财产纠纷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法院就无法支持相关的主张,只能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需要尽力收集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证据。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财产处理方式有如下两种: 1.约定处理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诉讼处理 即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国家财产。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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