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入党志愿书编号是为了加强管理;2、如果没有编号,不代表“有问题”,因为有的地区、系统、单位本身就没有施行编号制度;3、新建单位(党委),可以根据上级要求和管理需要,形成编号管理规定,给志愿书加上标号,做好登记管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