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更改? |
释义 | 该内容主要讲述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修改,并且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且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时推定为未变更。此外,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需再次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分析 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一般可以进行修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拓展延伸 合同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变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需要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并采用书面形式等。如果当事人未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一致,则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变更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合同变更不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涉及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订立补充协议。因此,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结语 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书可以进行修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因此,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修改需要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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