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事实。依民法原理,对于动产可依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先占取得所有权。那么,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让我们通过下文认真了解一下吧。 依民法原理,对于动产可依先占而取得所有权。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事实。 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2、 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 3、 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对于不同的交互方式它是存在着不同的风险的,而最常见的就是简易的交付的方式,也就是原来就已经转移给他人了,那么买卖合同成立的话,就自动的发生这样的一种交付的效益了,还有一种就是指示交付。 二、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转移指的是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制度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航空器、船舶、车辆等以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如车辆、船舶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这是错误的。以上是动产,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但规定是行政管理,不是民法上的生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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