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云南省出差住宿费标准是由各级出差组织者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并由出差人员自行缴纳或通过报销方式支付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车辆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出差住宿费标准应当根据出差地点和住宿标准确定。具体而言,云南省将城市划分为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和其他城市。同时,根据住宿设施的星级不同,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无星级酒店。具体标准如下:一线城市:五星级酒店每人每天666元,四星级酒店每人每天562元,三星级酒店每人每天453元,无星级酒店每人每天357元;二线城市:五星级酒店每人每天523元,四星级酒店每人每天432元,三星级酒店每人每天357元,无星级酒店每人每天288元;其他城市:五星级酒店每人每天490元,四星级酒店每人每天410元,三星级酒店每人每天329元,无星级酒店每人每天262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住宿费用还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管理。同时,未在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云南省不建议出差人员超标准使用公款支付住宿费用。 【法律依据】: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车辆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出差期间住宿费用标准应当各地实际和预算安排,在省级财政批准的范围内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