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合理规划,在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基础上,确保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前完成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并组织本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须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实施,面试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