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前是由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抢险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在应该可以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的。救援证报考条件 初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中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复员军人。 高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