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项目的组成包括: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2、单位(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3、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例如,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等。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