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当因居民以施工噪音而受到损害的,如生病住院、神经衰弱、听觉受损,饲养动植物死亡等,都可以要求施工方、建设方等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就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在实践中,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索偿: 1、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要求赔偿。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如双方能协商合理解决赔偿问题的,对双方都有利。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索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要能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施工噪音行为。可通过报警记录、环保局反馈及鉴定部门进行噪音鉴定的报告等,确认施工噪音行为存在。 (2)损害事实。自身受到了哪些损失,如身体健康危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工地与房屋距离过近、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