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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释义
    办理产权证需提交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发票、平面图、完税证明等。丢失购房合同需及时补办。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过户登记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或遗嘱公证、契税凭证。过户需支付公证费、估价费和税费。
    法律分析
    在办理产权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登记机构需要的材料。
    一、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办房产证吗
    购房合同丢失的,不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要及时补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下: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拓展延伸
    买了安置房,但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结语
    在办理产权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登记机构需要的材料。购房合同丢失的,不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相应材料并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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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7:55:27